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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借贷“罗生门”,警方介入调查!

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人气: 发布时间:2020-12-08
摘要:罗生门原为日语,后借指事实与假象之别,事件当事人各执一词,真假难辨。 2020年10月11日,一封题为《卷入套路贷旋涡的女记者》的实名举报信在网络引发关注,举报人廖某因经营玻璃厂的丈夫李某陷入到了一起民间借贷旋涡,实名举报放贷人李某聪组织涉黑高利贷

“罗生门”原为日语,后借指事实与假象之别,事件当事人各执一词,真假难辨。

2020年10月11日,一封题为《卷入“套路贷”旋涡的女记者》的实名举报信在网络引发关注,举报人廖某因经营玻璃厂的丈夫李某陷入到了一起民间借贷“旋涡”,实名举报放贷人李某聪组织“涉黑高利贷”。

一周后的10月18日,当事人李某聪也用类似方式予以回击,在网络上发布了一则题为《21世纪再现现代版“农夫与蛇”故事》的回应声明,称自己遭受了“莫须有”的诬告。

究竟是借贷人落入了借贷的陷阱,还是放贷人遭诬告,这起涉及金额逾80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,正上演着一出“罗生门”。

丈夫办厂借钱,妻子成“莫名”担保人

2003年起,李某此前一直在河源经营一家钢化玻璃厂,状况良好。2011年,李某与在惠州工作的廖某结婚,并于2012年为扩大玻璃厂经营,与朋友一起在惠州投资办了新厂。

只是,因资金周转困难,在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情况下,李某找到了梅州同乡李某聪,以民间借贷的形式,约定利息2.8分,借来了300万元的“救急钱”,扣除当月利息,实际收到借款291.6万元。

玻璃厂虽然解了“资金渴”,可负债经营的收入却很难抵销各项成本开支,李某坦言,每月均准时还利息给李某聪,可迫于还本金的压力,2013年7月,在李某聪的要求下,他被迫多次说服妻子廖某,让其成为了借款担保人。

只不过,妻子廖某对于丈夫李某的300万借款事前毫不知情,且自己签名成为担保人的这笔借款也并非丈夫的那笔。

“借款协议约定:李某聪借款300万给我丈夫李某,但这笔借款竟然莫名其妙地指定深圳一家公司收取。”廖某称,根据银行转账记录,这笔300万资金是从惠州市步行街“城市节拍”服装店的账户(工商登记显示该服装店联系人即李某聪),转到深圳市油富实业发展油有限公司,而丈夫李某与深圳油富公司并没有业务及债务关系,同时,这笔借款转到深圳油富公司后也没有给丈夫李某。

正是这份“莫名”的借款协议,让廖某成为了担保人,也让李某聪有了之后在法院起诉廖某的依据,并诉请法院查封自己婚前购置的两套房产。

“当时,我丈夫在另一个房间,三个壮汉围着我强迫签字,如果不签他们就不放我们走!”廖某回忆称,考虑到自己的人身安全,同时丈夫李某也的确借了300万,不得已便签了字,并按对方指示举起担保协议书让对方拍照留了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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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厂被迫拍卖,陷“还不清”旋涡

丈夫为办厂借钱,自己为其签名担保,担保的却不是丈夫借款的那笔?

令廖某更意想不到的是,因为这笔借款和担保,夫妻二人落入到了“还不清”的旋涡。

2016年4月一天深夜,李某的家外传来阵阵急促的踹门声。开门一看,原来是李某聪公司的3位员工到家追债,李某旋即被3人带走。

第二天下午,廖某接到了丈夫李某的电话,让自己赶去李某聪的公司,而摆在廖某面前的是一份金额为469.27万元的《对账单与借款合同》。

“不签字就别想走,还要去我们小区、单位搞臭我们……”廖某回忆,当时想到丈夫被拘禁了一夜,害怕对方再到家里恐吓,只好又签了字。

面对持续蹿升的巨额欠款,李某夫妇已无力偿还。

4个月后的8月3日,李某聪将李某和廖某夫妇告上了法庭,由惠城区法院一位法官组织调解,民事调解书上裁定:李某夫妇欠下了借款本金、利息合计约569万元。

“那份⺠事调解书是李某聪预先准备好的!”廖某称,调解结束不久,李某聪向法院申请查封了丈夫李某的住房、公司(工厂)和自己的两套婚前房产。

2018年2月,法院强制执行,拍卖了李某的住房及其玻璃厂的地皮、资产,拍卖后还款给李某聪约458万元。而此前,李某已支付了300多万利息,总计还款约800万元后,仍 欠款约175万元。

债务或存“猫腻”,四度调解未果

从为办厂借款,到工厂、住房被拍卖仍有欠款未还,5年间,因为民间借贷,李某夫妇他们的生活经历了一番断崖式的打击,而事件的又一次发酵是在3年后。

“今天我实名举报李某聪,身披多种光环,经常用身份掩盖一些违法犯罪活动,组织‘涉黑高利贷’,丧失了人民代表为人民的基本表率……”

2020年10月11日,一封题为《卷入“套路贷”旋涡的女记者》的实名举报信在网络上传播,实名举报人正是廖某,她在发出举报信的同时,还录制了一段自述视频,内容直指身为人大代表的李某聪组织“涉黑高利贷”。

按照廖某的自述,她本人从未向李某聪借过钱,让她走上实名举报这条路的,是自己被迫做了“虚假借条、虚假转账”的担保人,且这还不清的债务中还存在“猫腻”。

2019年2月,当得知办理他们民间借贷调解(2016年8月)的法官涉黑被捕后,回溯整个借贷、担保签名的过程,以及当时庭审调解的“不正常”情况,李某夫妇向公安机关报了案。

“公安部门传讯了他们(李某聪及其公司工作人员),他们中有人承认了有一笔50万的借款已经还清,但还在计算利息,还有61.4万那笔是伪造。”李某坦言,之前还有一笔他借的61.4万元借款实则是李某聪伪造了转账给自己的银行流水,钱很快被转入了李某聪公司几名员工账户,因为,自己的这张银行卡就在对方手里。

只是,对于李某夫妇的报案,公安部门调查的结果是“李某聪等人虚假诉讼,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决定不予立案”,并采取了组织协商调解的方式处理,但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期间组织的4次调解,均是无果告终。

网络实名举报,债主反击称遭“诬陷”

报案、调解无果,债务还要持续,而作为担保人,廖某的婚前房产也面临被拍卖,无奈之下,廖某于10月11日在网络发布了实名举报李某聪的视频和信息。

不过,一周后的10月18日,身为债主和当事人的李某聪,用同样的方式发布了回应及严正声明,在网络公开信中称自己遭到了蓄意诬告,而廖某的行为就是为了恶意逃债。

在声明中,李某聪表示自己与李某夫妇的民间借贷往来,均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,双方签署的借款合同、协议书等均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,并建立在真实借款的前提下,也不存在“胁迫、不知情、非法拘禁”等情形。

为了佐证声明内容属实,李某聪还在声明中附上了有惠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、调解协议书,以及针对廖某网络实名举报的报警回执。

“在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不予立案的背景下,廖某极度担心我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其名下房产清偿债务,一方面通过微信和我说好话,另一方面录制视频、准备文字材料对我实名举报!”李某聪在网络声明中表示,其不仅要追究廖某损害名誉权的侵权责任,也已向公安机关报案,追究廖某诬告陷害的刑事责任。

对此,廖某称,自己于网络发布实名举报信息后,从2020年10月底到11月,惠州市扫黑除恶办已约谈自己做了多次笔录,最近的一次笔录时间长达10个小时笔录,与此同时,公安部门也做了几次笔录。

目前,针对这起在网络上引起关注的民间借贷案,惠州市公安部门已成立了专案组开展调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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